6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7月17日设立为“青岛品牌日”。青岛成为全国首个以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形式设立品牌日的城市,这也标志着青岛在发展品牌经济、深化品牌建设上踏上了新的更高起点。